本报讯 (通讯员 纪录珉 记者 张楠)近日,吴桥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帮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与包工头达成调解协议。
“我给人干活儿,5年了没领工资,你们得给我做主啊。”近日,农民工邵某来到吴桥法院,拿出已经破烂不堪的欠条,向吴桥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诉苦。
原来,自2017年起,邵某受雇于包工头韩某,在韩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工地干活儿。5年来,韩某拖欠他工资共计4.3万余元。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邵某多次往返于吴桥、献县、河间等地,却仍没能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在争得邵某的同意后,立案庭书记员付晓楠当即与韩某取得联系,但韩某并不愿意到法院接受调解。他表示,他目前经济很困难,拿不出钱。
鉴于韩某的态度,法官助理周慧当即接过电话,耐心向韩某讲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他到庭接受诉前调解。
当日,邵某、韩某依约来到吴桥法院立案庭接受诉前调解。立案庭法官、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给他们释法明理。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韩某同意在一定期限内筹措资金,支付邵某的工资。最终,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纠纷顺利被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