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肃宁的刘某与弟弟承包了80亩地种植麻山药,购买了张某经销的化肥后,地里几乎绝收。鉴定机构对化肥进行了鉴定,化肥存在质量问题。法院查明:张某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近日,肃宁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退还刘某兄弟化肥款7.8万元,并赔偿损失23万余元。
(4月7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梦幻明月:80亩地绝收,农民该有多绝望啊!
@下雪看景色:销售有问题的化肥,害人!
@艾米丽:化肥钱应该追回来,赔偿也必须要有。
@66:如果是经济纠纷,外人不好置喙。但让农民地里绝收,确实不太地道。
@有你知足:农药、化肥、种子出现问题,坑的是农民一年的收入。
@农民的小孩麦子:半年辛苦白费,还搭进去数万元种子、化肥钱,任谁也不干。
@快乐的微风:非法经营,还销售质量存在问题的化肥,应该让他赔偿。
@优雅橙子:应该好好查一查,还有多少人在非法经营有问题的农药、化肥。
@野狼:监管部门应该主动作为,不能让农民绝收后自己去打官司。
@平淡: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莎莉哇:这不是天灾,这是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