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9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宗地分别是:
(一)CTP-2207号宗地:位于运河区电力大道西侧、渤海路北侧;出让面积45760.09平方米(合68.6401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
(二)CTP-2208号宗地:位于运河区渤海路北侧、规划路东侧;出让面积50666.92平方米(合76.0004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
(三)CTP-2209号宗地:位于运河区浮阳大道东侧、规划路南侧;出让面积21459.56平方米(合32.1893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
(四)CTP-2210号宗地:位于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铁南路南侧;出让面积28743.36平方米(合43.115亩)。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五)CTP-2211号宗地:位于运河区求是大道西侧、规划路南侧;出让面积12120.72平方米(合18.1811亩)。土地用途:商业(批发市场除外)、商务。
(六)CTP-2212号宗地:位于运河区劝学路北侧、求是大道西侧;出让面积7764.24平方米(合11.6464亩)。土地用途:商业。
(七)CTP-2213号宗地:位于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兴沧路南侧;出让面积45618.61平方米(合68.428亩)。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八)CTP-2214号宗地:位于新华区海丰大道东侧、兴沧路南侧;出让面积10271.6平方米(合15.4074亩)。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九)CTP-2215号宗地:位于新华区解放路北侧、海丰大道东侧;出让面积41050.93平方米(合61.5764亩)。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均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