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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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一精神病患者

持刀伤人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 通讯员 王一然)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精神病人持刀砍人案件。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8年,被告人刘某因琐事对被害人马某产生不满。2020年,刘某在黄骅市某小区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将马某砍伤。经黄骅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马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经河北省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期,案发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黄骅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时,刘某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应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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