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谢彬 朱杰)近日,青县男子顾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拉载12人去大棚干活儿,被交警当场查获。
当天10时40分许,青县交警大队曹寺中队交警在青县木门店镇白塔坞村东河堤处巡逻执勤时,发现号牌为冀J6×××Z的白色轻型货车车厢内有人影晃动。
交警立即依法拦截该车,核查发现12名妇女坐在车厢里。经了解,顾某开车拉载这些妇女从白塔坞村出发,赶往4公里外的北官厅村的大棚里干农活儿。顾某知道车厢不能载人,但觉得两村离得挺近,开车几分钟就到,为了图省事儿,便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结果被查获。
交警对顾某和乘车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12名乘车人进行了转运。
因驾驶货车违法载人,顾某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