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进一步加强对“四类重点人员”(境外来沧返沧、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地区来沧返沧和省内流调追踪的其他风险人员)的排查管控,提高社区排查和自主报备比例,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有效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行入境告知。推动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一)加强对进入沧州境内人员的管理,值守人员在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口及国省道中途检查站对进入沧州境内的人员发放明白纸,市工信局协调通信运营商发送短信提醒,列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或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等重点地区,促进四类重点人员进入沧州境内第一时间主动报备,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二)三大通信运营商常态化向沧州市域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信息,通报当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或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要求14天内到过上述地区的人员主动报备。(三)各县(市、区)持续做好沧州籍境外人员的“双稳”工作,如有回国计划的,必须至少提前三天由本人或家属向所在乡镇、农村、社区或属地防控办进行报备,并严格执行14+7+7的隔离管控政策,全程闭环转运。
二、发动群众自报。开展群众道德养成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大局观念和自我防护意识,促进重点涉疫地区来沧返沧人员主动向属地农村、社区报备,有效提高自主报备在风险人员排查中的比重,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严格社区排查。全面开展涉疫地区来沧返沧人员排查,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坚决做到城乡社区、机关单位、交通枢纽、宾馆酒店、医疗机构“五必查”,确保各类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到位,不漏一人。持续做好“小门管控”,科学设置出入口,每个小区(村庄)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小区智能门禁全部正常启用。
四、倡导家人提醒。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居民微信群、公众号、张贴发放防疫宣传单等形式,普及各类防疫措施,引导家庭成员提醒劝导涉疫人员进行主动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五、加强单位监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请销假制度,建立台账,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行程,滚动排查本单位人员及亲属近14天内出行情况,督促本单位涉疫人员主动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虚报、瞒报和刻意隐瞒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并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并视情形追究相关领导监管责任。
六、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引导群众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且不进行主动报备的四类重点人员进行举报,各地防疫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甄别,情况属实的及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七、依法依规防控。对不主动报备,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追究责任。
八、营造良好氛围。对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促进疫情防控有效开展的四类重点人员和家庭,以市或县防控办的名义发放表扬信,视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表扬,在全社会营造主动抗疫、共同抗疫的良好氛围。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