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倩)为顺利完成2022年招生工作,沧州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近日下发通知,确保辖区内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各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一、招生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高新区辖区小学要严格按照区社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域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调整,实现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辖区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
高新区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高庄子村、双官厅村、刘名庄村、韩正庄村、程庄子村、吴庄子村、李庄子村、小冯庄村和紫御华府、弘仁里、天成和园、荣盛名邸等商住小区。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得超过55人。
(四)小学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实行房户一致、一房一位。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可放宽至两个。
(六)招生录取次序。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父母及子女的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学位招满为止。
(七)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招生过程中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八)严格控制转学。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且有学位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后2周内报高新区社发局,高新区社发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办理时间为:开学1月内。
二、学位登记审核
凡年满6周岁的高新区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中,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务必在规定时间到就近学校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为半年以上)
2.辖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
如辖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辖区内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至少最近半年以上)
④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接种卡
(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原始户口本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辖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辖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
3.父母一方在高新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4.父母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5.辖区内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
6.医学出生证明
7.接种卡
三、招生时间安排
(一)学位登记时间:
8月10日至11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8月12日至13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随迁子女学位登记时间
(二)补录时间:8月24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8月25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各小学向一年级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