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启用“沧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专用章”。
使用范围事项: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4.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发放
5.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6.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7.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
8.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9.受理通知书
10.不予受理通知书
11.补正材料通知书
12.不予许可决定书
13.许可决定书
原专用章废止时间:
原“沧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22年3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