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0日
第06版:06

管道维修后渗水,损失该找物业吗

律师:如有证据证实维修不到位,物业应担责

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网友“南极秒年”通过晚报帮办公众号向本报记者求助:他家地下室房顶上的公共管道渗水,向物业申请了维修,但管道修好后不久,就又开始渗漏,造成了他家地下室物品的损坏。

网友“南极秒年”说,物业工作人员经过检查后告知,地下室的公共管道由于老化造成渗漏,业主的损失物业没有赔偿的义务。可网友认为,物业第一次维修的时候只更换了一节管道,并没有更换全部管道,因此才造成管道第二次渗漏,这是由于物业维修不彻底造成的。

“我认为第二次管道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物业赔偿,但物业不认可。请教律师,我要求物业赔偿损失有道理吗?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友“南极秒年”说。

【律师说法】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她认为,如果网友有证据证实二次管道漏水是物业维修不到位引起的,物业就应承担责任。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中有一部分是用于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也就是说公共管道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物业应承担管理的责任。而本案管道二次漏水造成的损失是物业管理不到位,还是管道又出现了问题漏水而造成的,无法确定。因此,如网友有证据证实物业管理不到位,是维修后造成二次渗漏,物业就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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