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一批10起典型违法案件,包括黄骅市好时光歌舞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根据通报,该企业在沧州市原享尔歌厅门前堆放建筑垃圾,未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11条的规定。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40条的规定,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