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河间的李某与保定男子张某有一个9岁的女儿。2020年年初,张某拿着一张“不能生育”的证明,请求法院判决他与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女儿不同意做亲自鉴定。河间法院尊重孩子意见,驳回张某的诉求。 (1月25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自由飞翔:家庭破裂,最可怜的是孩子。保护孩子的权益,没毛病!
@班金玉:即使“父亲”请求法院判决他与“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女儿”依旧认为“父亲”是自己的亲爸爸。多好的女儿啊,珍惜这份父女亲情。
@万成旭:别让大人的复杂,污染了孩子的纯真。
@超凡妈妈:亲情比血缘更珍贵。
@星期五:这则判例告诉我们,孩子(未成年人)的意见很重要,也会被法院采纳。
@红福:10年后的生育能力证明,不能证明10年前没有生育能力。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
@雁门太守:情理与法理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