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通知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保证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师生充分休息。
通知提出,严格规范寄宿制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
——小学、初中起床时间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可根据学生年龄段具体情况适当安排早操晨练。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不早于8:00。午休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小学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应预留出学生晚自习后不少于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
——小学生熄灯就寝时间不晚于21:00,初中生不晚于21:30,高中生不晚于22:30。
经批准和备案,学校可根据当地季节变化对寄宿制学校熄灯就寝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含午休)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通知提出,严格规范非寄宿制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不早于8:00。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
——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
通知提出,不得占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开展文化课教学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确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双休日的,可根据实际,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调整为两周休息一次,一次休息四天,同时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提出,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保证学生平均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