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作协各位会员:
为鼓励我市作家的创作激情,提升“文学沧军”的创作水平和凝聚力,现开始在全市作家队伍中征集“2021年度沧州市优秀文学作品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入选者为沧州市作家协会会员;
2.作品为在2021年度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体裁不限;
3.作品须在国家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综合类报刊的副刊刊发,或在市作协会刊《沧州作家》上刊发。
4.影视、戏剧文学剧本,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5.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能查到CIP的文学作品集,也在录选范围之内;
6.为鼓励新生代作家,1980年以后出生的作家,其作品可放宽到公开发行的地市级以上媒体;
7.在国家正式机构注册的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刊发,且订阅量(或点击数)在10000以上的文学作品,也在录选范围之内;
8.一般不录选个人传记类作品;
9.10000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含散文、诗歌、短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影视、戏剧等),一般节选在5000字以内入选,可由作者自行节选;
10.作品一旦录选,赠录选者两本选集。因条件所限,不再另付作者其他报酬;
11.作品录选后,因录选而引起的版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
12.稿件一般为电子版,由作者自己作为第一校对人。特殊情况,再予以说明。
提示:
1.请于文末备注该文章发表的刊物名称及刊数、个人简介、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2.邮件主题请标注“2021年优秀作品选投稿”;
3.为方便编辑选稿工作顺利进行,文稿请不要重复发送。
稿件接收邮箱:czyxzpnx@163.com(邮箱为“沧州优秀作品年选”首位字母)
申报时间:2022年1月30日以前。过期不再予以办理有关事宜。
请会员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