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4日
第21版:21

沧州市作家协会 征集“2021年度沧州市优秀文学作品选”的通知

市作协各位会员:

为鼓励我市作家的创作激情,提升“文学沧军”的创作水平和凝聚力,现开始在全市作家队伍中征集“2021年度沧州市优秀文学作品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入选者为沧州市作家协会会员;

2.作品为在2021年度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体裁不限;

3.作品须在国家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综合类报刊的副刊刊发,或在市作协会刊《沧州作家》上刊发。

4.影视、戏剧文学剧本,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5.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能查到CIP的文学作品集,也在录选范围之内;

6.为鼓励新生代作家,1980年以后出生的作家,其作品可放宽到公开发行的地市级以上媒体;

7.在国家正式机构注册的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刊发,且订阅量(或点击数)在10000以上的文学作品,也在录选范围之内;

8.一般不录选个人传记类作品;

9.10000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含散文、诗歌、短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影视、戏剧等),一般节选在5000字以内入选,可由作者自行节选;

10.作品一旦录选,赠录选者两本选集。因条件所限,不再另付作者其他报酬;

11.作品录选后,因录选而引起的版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

12.稿件一般为电子版,由作者自己作为第一校对人。特殊情况,再予以说明。

提示:

1.请于文末备注该文章发表的刊物名称及刊数、个人简介、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2.邮件主题请标注“2021年优秀作品选投稿”;

3.为方便编辑选稿工作顺利进行,文稿请不要重复发送。

稿件接收邮箱:czyxzpnx@163.com(邮箱为“沧州优秀作品年选”首位字母)

申报时间:2022年1月30日以前。过期不再予以办理有关事宜。

请会员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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