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新兴)昨天,记者在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共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12个,今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7.012万元。
日前,李女士在河北华北石油商业有限公司装饰家具城订购了一张实木床。到货后,李女士发现床的尺寸与订购的不符,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李女士向河北华北石油商业有限公司装饰家具城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投诉。经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把床拉走,并退给李女士购床款3500元。
今年7月份,刘女士在青县信誉楼商厦购买了一个黄金手镯,价值6200余元。后来,刘女士发现手镯有无法清洗的白色斑块,与商家协商退换货未果。刘女士向青县清州维权服务站进行投诉。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同意免费换新。
“我们在商场、超市、景区等场所,合理设置消费维权服务站,便于快速调解处理矛盾,维护消费者权益。”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受理投诉9067起,调解处理8398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7.0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