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血站近日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血费直接减免(报销)工作,即无偿献血者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血费可“直接减免”。
血费减免对象:无偿献血者在河北省内献血后,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享受减免政策。
血费减免原则: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小于1000毫升时,本人用血时按照实际献血量3倍返还实际用血时产生的血液品种费用;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大于等于1000毫升时,献血者本人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享受血液等量减免费用。
无偿献血血费减免材料清单:1.献血者用血者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社会居民医保卡、驾驶证、港澳台通行证、台胞证等);2.无偿献血证;3.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4.输血记录单;5.含有血液品种费用的费用明细清单;6、住院票据或门诊血费票据(门诊血费票据不需要费用明细清单)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需提供票据复印件(须加盖原件留存单位的公章)。咨询电话:0317—2209930、220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