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药都过期了,我说有效期到2019年,妈妈竟然说,到2020年也没事儿。我亲爱的妈咪,2021年都要过完了好不好!”昨天,市民宋雪儿发了这样一条微信朋友圈。
看到朋友们关切的留言,宋雪儿心有余悸地回复道:差点打了120,你们一定要记住,过期药千万别吃!
吃了过期药
前几天,市民宋雪儿感冒了,嗓子疼。妈妈就给她拿了一盒中成药,说是以前吃过,挺管用的。
当时宋雪儿特别难受,看了几眼药盒上的说明,和自己的症状对症就吃了。
半个多小时后,宋雪儿开始心慌、胸闷、恶心,还浑身冒冷汗。
在医院行政部门工作的宋雪儿凭经验感觉自己身体出现的异样不属于感冒症状。想起曾经听同事说起的有患者因为吃过期药就诊的事,她连忙拿起药盒仔细查看,药品有效期赫然标注为:2019年12月。
这盒药竟然过期两年了!宋雪儿以为妈妈不知道药品过期的事,谁知妈妈的话让她欲哭无泪:“这个药春天时我还吃过呢,都是中药成分,虽然过期了,但一点儿事也没有。”
“妈呀!这哪是过期一点呀,都过期两年了。”宋雪儿有气无力地和妈妈争论着。
此时,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吃了过期药后的反应,宋雪儿的胃开始痉挛。她也顾不上和妈妈争论,想打120叫救护车。
听到女儿想打急救电话,妈妈不以为然地说:“药过期了就是药劲小点,又不会中毒。哪有那么娇气!”
因为身体太难受,宋雪儿不愿再开口说话,也没有力气下床拿手机,就想先休息一会儿再说。结果她躺着躺着竟然睡着了。
一觉醒来后,宋雪儿感觉舒服了一些。她给当医生的朋友打电话咨询,并介绍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得到“多喝水、促进排泄,可以先居家观察”的答复后,宋雪儿长舒了一口气。
幸运的是,第二天,宋雪儿到医院检查,身体并无大碍。
从医院回来后,宋雪儿将此事告诉了爸爸。爸爸一听这事就急了,当即让老伴儿把过期药全部扔掉。
“买便宜”真能捡便宜吗
家住运河区凤凰城小区的李明涵喜欢囤药。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上有老,下有小,都是用药‘大户’,赶上药房搞活动时多买点,不光有赠品,还有满减,多实惠呀!”
凤凰城小区附近有几家药店,李明涵都办了会员卡。每家药店都有会员日打折活动,赶上店庆优惠力度更大。于是,李明涵空闲之余就会像去逛商场一样去药店逛逛。
孩子的感冒药、止咳药、退烧药,老人的降压药、降糖药和一些保健用药都是李明涵关注的重点。
一次,李明涵看到平时孩子常服用的一款润肺止咳糖浆有买三赠一的活动,于是就果断地买了6盒。
这款糖浆效果不错,但价钱较高,49元一盒只够两天的药量,一般孩子咳嗽都要喝五六天才能痊愈。每次孩子咳嗽买这个药,李明涵都觉得肉疼,但却不得不买。
那次买药时,李明涵还专门看了看药的有效期:还有两年。
可是前几天,李明涵收拾家中药品时却发现,还有3盒止咳糖浆,有效期到2021年12月。
估计这几盒药得扔掉了!李明涵懊悔地想。
其实,因为囤药导致药品过期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为此,李明涵也曾下决心以后不再囤药了,可是遇到药房搞活动时,他又有点管不住自己,还是会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为家人购买一些常用药。
采访中,记者发现,像李明涵一样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人都会觉得药品有优惠就买一大堆,结果买了不吃、吃不完放过期了,买的时候感觉性价比高,比原来省了很多钱,但其实大多都是为了折扣而东拼西凑,有些根本不需要,这样其实更浪费钱。
无效的“开封药”
家住新华区广厦小区的夏琳有两个孩子,因此,家中也会备有一些儿童常用的退烧药、止咳药。
夏琳家有一个大抽屉是专门放药的。因为了解过期药的危害,所以她每隔半年时间就会检查家中的药。
每次检查,她都会挑出十多盒过期的药物扔掉。丈夫为此也很疑惑:“每次都扔那么多药,多心疼呀!用时再买不行吗?”
每次,夏琳都会耐着性子和丈夫解释:“儿科常用药是必备品,孩子的很多病都是急病,如果半夜需要药,上哪去买呀?我这叫有备无患。”
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夏琳也遵循一些医学科普文章上的方法:把药片抠出来,把液体药倒进马桶用水冲走。
处理过期药品时,夏琳都会在心中默念:希望宝贝们身体健康,今后不再需要这些药了。
纵然夏琳觉得自己都快成了半个儿科专家了,但仍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去年夏天,夏琳的女儿感冒了,半夜发烧到39℃。
多次经历孩子半夜发烧的夏琳并没有慌张,直接到抽屉找出一瓶布洛芬混悬液。仔细查看了药品的有效期后,夏琳按照剂量给女儿服用了退烧药。
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女儿的烧并没有退,反而升高到了39.5℃。
因为退烧药不能重复使用,看着小脸烧得通红的女儿,夏琳只能不停地用湿毛巾为女儿物理降温。
第二天一早,夏琳就带着女儿去了医院。
夏琳向医生描述病情和女儿的服药情况后,医生问了一个问题:布洛芬混悬液是早就开封的吧?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医生告诉夏琳:可能是夏季温度过高,退烧药开封时间过长造成了药效改变。虽然布洛芬混悬液的有效期是3年,但那是指没有开封前的状态。开封后,最好放在冰箱里保存,夏季大概可以存放1个月。
这时,夏琳后悔不已,这瓶药已经开封半年多了,她本以为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服用,没想到却让孩子受了一晚上的罪。
有效期≠使用期限
夏琳就是因为没有分清药品有效期和药品使用期限的区别而给孩子误食了过期药品。
据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药学部主任孙景存介绍,药品启用后,受使用过程和环境因素的影响,药品原有稳定性可能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个期限不同于药品有效期,通常短于药品有效期,一般称之为药品的“使用期限”。也就是说,药品有效期不等于药品使用期限。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稳定性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后合理制定的,是保障安全用药的前提。
药品启用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应在其说明书注明的使用期限内使用。
根据规定,除了药品说明书有明确规定外,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等在开启后最长可使用4周(即使药品仍在有效期内)。
已经滴用的滴眼剂,一般15天后不宜再用。
多次开管和连续使用超过4周的眼膏剂不宜使用。
固体制剂(片剂、胶囊剂)在分装、拆零后,直接暴露于空气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因此应自重新包装之日起,按照下列两个计算方法计算:一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是(药品有效期-重新包装的日期)×25%,比如某药品有效期为2022年1月,2021年1月1日拆零的药品,则计算方法为12÷4=3,即需要在3个月内服用完毕,超过此期限,按过期药品处理。
过期药品有害健康
孙景存告诉记者,她曾经接诊过一位服用了过期药的老年患者。
这位患者曾经得过肺炎,吃了大夫开的抗菌药之后痊愈了,但是药剩了两盒,患者没舍得扔,就放在抽屉里。
后来这位患者再次因感冒诱发了肺炎,想起来家中还剩了点上次吃的抗菌药,拿出来按照原来的吃法连着吃了两天,但病情不仅没好转反而更加重了。后来到医院就诊,药师发现,患者所吃的抗菌药物已经过期3个月了。所幸患者就诊及时,没有延误病情,也没有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孙景存提醒患者朋友,药品过期后其药物稳定性会下降,药品有效成分发生降解,从而造成药效降低,同时还有可能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孙景存说,家庭备药主要是作应急处理,不应过多,有效期短、安全性差、储存要求高、极易变质的药品都不建议大量购买后存储。对于慢性病或需长期服药的患者,建议按照药品外包装上的有效期,定期整理过期或者近效期药品,一旦发现过期药品,切勿服用。同时,一旦药品发生外观、颜色、气味、澄清度等性状的改变,即便在有效期内,也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