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并通过商务合作实现流量变现。
(据12月21日《沧州晚报》12版)
随着短视频的迅猛发展,不少家长纷纷将镜头对准“萌娃”。一开始,这些内容多以展示儿童生活、记录儿童成长为主,但当萌娃类账号展现出“吸粉”、变现功能之后,一些家长竟然打起了“网红儿童”的主意。个别家长心态畸变,把孩子当成了“摇钱树”。
有的家长把5岁小孩推到镜头前表演化妆,有的家长强迫孩子参与“萌娃坑爹”“母女斗智斗勇”等段子的拍摄,还有的家长让儿童摆出不雅姿势吸引流量……这些家长把孩子当作私有财产,把自私自利演绎到极致。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是要规范此类借“网红儿童”牟利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4.9%,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触网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青少年的生活方式、认知方式与互联网密不可分。过早地接触到某些不良现象,不仅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某种程度上还会助长“读书无用论”,催生功利思维和浮躁心态。
此外,“网红儿童”等现象的出现,固然跟一些家长的自私自利有关,但也直接指向了平台责任。《意见》明确提出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并对市场主体责任罗列了一系列规定,可以说精准切中了大众期待。从现在起,网络平台应该正视自己的法律责任,对以儿童为主角的视频账号加强管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关系到一代人的成长。在复杂的网络世界中,青少年的辨别力、自控力还不强,这就需要社会、企业、学校、家庭等合力进行引导。只有加强管理、趋利避害,积极消除负面影响,才能让互联网真正成为青少年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