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女子李某在张某家当保姆,负责照顾张某的母亲。但张某发现母亲精神状态不好,查看监控后发现,保姆多次辱骂老人。张某气愤地解除了与保姆的协议。
事后,李某仍向张某讨要剩余工资,并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李某的诉求。
(12月16日《沧州晚报》7版)
多次辱骂老人,保姆被解雇后不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拿着不是当理说”,竟然到法院告雇主,这样的人属实少见。
这件事之所以让人愤慨,是因为每个人都有父母。推己及人,如果我们的父母遭人辱骂,我们一定会拍案而起。这件事之所以让人难以接受,是因为每个人都会老。如果我们老了以后也被保姆羞辱,可以想象,我们心中会多么凄惶。
近些年,保姆辱骂、殴打老人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让人心有戚戚焉。失能老人的生活起居完全依赖于照顾他的人。子女因各种原因不能贴身照顾老人,雇佣保姆代为行孝,保姆受雇于人,就应当尽一份心力。换句话说,保姆的行为要对得起自己拿的工资。
照顾失能老人,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所以当保姆李某提出涨工资的要求后,老人的子女答应了她的要求。但涨工资并没有让老人的处境有些许的改变。老人多次被保姆辱骂,以至于身体、精神遭受了双重的打击,连饭都吃不下去。难以想象,如果没有监控视频,老人被虐待的事情要到什么时候才被发现。可以想象,如果这样,老人的处境会更加艰难。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当反思:家政行业应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把有虐待老人“前科”的保姆列入“黑名单”,不准许他们再从事与家政相关的行业。同时,也应出台从业标准,对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其从业资格。
为人子女,我们平时应多关注父母身体、心理和情绪的变化,多花些时间和精力陪伴老人,及时发现问题,不能因为有保姆照顾老人就放弃自己的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