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式样。
两种优待证全国统一式样,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制作,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免费发放。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持证人享受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以及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