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条例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得销售。
禁止实施下列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拼装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部件;加装车篷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
条例提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