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
第02版:02

明年5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

近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条例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得销售。

禁止实施下列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拼装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部件;加装车篷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

条例提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2021-12-10 明年5月1日起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43296.html 1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