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3日
第10版:10

“加拿大鹅”没有特权

何 勇

10月27日,上海的贾女士在“加拿大鹅”专门店买了一件11400元的羽绒服。回家后贾女士发现,衣服的商标绣错了。但贾女士在购衣时,曾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连日来舆论发酵,监管部门因此介入,傲慢的“加拿大鹅”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12月1日,“加拿大鹅”选择改口,中国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事实上,不论是中国本土企业,还是跨国企业,只要在中国经营,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跨国企业来中国做生意,就要遵守中国法规,不得歧视中国消费者,不得对中国消费者玩双标。对不遵守中国法律的跨国企业,除了舆论批判外,更要亮出法律之剑,依法惩罚。同时,中国法律需要不断完善,让跨国企业没有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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