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 通讯员 王春利)为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辖区海域安全稳定,日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沧州海警局共同发布《关于办理海上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海上执法协作机制。
据了解,这三家单位将加强案件沟通,不仅依法审理好海警局侦办的海上刑事案件,还将建立工作调研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加组织海上执法协调会和海上执法调研活动,就当前海上违法犯罪新形势、执法司法面临的新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建立同堂培训制度,共同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海上刑事案件培训等,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