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程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收租金,看到卡上有巨额资金流水,动了贪心,竟然想“黑吃黑”,被上游诈骗团伙发现并拘禁。不得已他只得报警求救,随着程某被解救,他的犯罪行为随之暴露。
近日,程某因犯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5000元。
据介绍,现年26岁的程某,从别人处学到一条“生财之道”,即办理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复印件)后邮寄给诈骗团伙收租,一套的租金可以拿到800元至2000元不等。结果,因受不住利益的诱惑,程某等人“截胡”卡上金额10万元。上游的诈骗分子发现后,将他非法拘禁,逼他“吐”钱。根据这条线索,警方介入处理。
本案中,程某出售银行卡的行为为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中赃款的转移、提取提供了通道,刑法明令禁止。最终,检察机关以程某等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等多个罪名提起公诉。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