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我市公安机关在主城区开展了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攻坚第二次清查行动,又有55人被处罚。在11月21日和25日两次清查行动中,因不文明养犬被处罚的共计92人。
(据11月29日《沧州晚报》3版)
此次行动可以说是将《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落到了实处,顺民意,慰民心。而92人因违反规定受到处罚,也对众多养犬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大型犬类伤人等乱象也随之出现,不仅影响了市民生活,而且拉低了城市的“颜值”。
为了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我市出台《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划定市区养犬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对文明养犬提出明确规定。市民拍手称赞,但更盼望的是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要想倒逼市民文明养犬,就要提高其违法成本。201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修订的《危险犬类法案》,法案规定,如果恶犬伤人,养犬人将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如果恶犬咬死人,养犬人将面临最高14年有期徒刑。2007年美国加州法院还判决过一起因狗咬人获谋杀罪的案件。相比之下,我们的违法成本不高。一方面养犬的门槛不高,另一方面受到的惩罚不够严厉,更没有坐牢的风险。
文明养犬是倒逼出来的,这需要提高其违法成本,也需要周密的监管,更需要严格执法。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就像敲响的警钟,督促养犬者严格遵守规定。
在这样的前提下,相关部门通过宣传劝导,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普及相关相识,对存在违规遛犬行为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及警告,能提高养犬者的文明素养。只有严格执法与文明劝导相辅相成,双管齐下,才能让文明养犬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