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将医德医风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条件。
《实施方案》提出,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实施方案》提出,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指标体系,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非法牟利、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纳入考核范畴。加强诚信建设,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实施方案》指出,不唯学历看能力。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要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经过长时间积累才能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本次职称改革,一是中级职称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相衔接,博士、硕士都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再按年限要求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二是调整中级晋升副高的年限,鼓励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三是明确要求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和博士学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破除“唯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