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快递的陆续到货,不少市民收到了商家发来的“好评返现”信息。这些信息表示,消费者按照要求给予五星好评,经店铺确认可以获得2元至5元的红包。律师表示,商家的“好评返现”做法涉嫌违法。
(据11月16日《沧州晚报》4版)
对于“好评返现”现象,广大消费者并不陌生。一些电商不从商品质量和服务上下功夫,而是投机取巧,用返还现金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对商品给出好评,欺骗更多的消费者下单购买。
“好评返现”并不是新花样,而是“老顽疾”。这和过去一些电商花钱买信誉、刷等级是一样的,都是用虚假的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好评返现”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对正规经营商家的利益造成损害,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对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危害巨大。
要想消除“好评返现”,除了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之外,更需要消费者坚持求实原则。
评价权是消费者掌握的一大“利器”。消费者根据自己使用的情况,对网购商品作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公正客观评价,会促进商家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也给广大后续消费者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从而让他们避免“掉坑”。同时,消费者用好评价权,也是促进电商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好评返现”的本质是商家用金钱收买消费者的评价权,正是因为评价权很重要,一些电商才花钱买好评。其实,商家抛出的诱饵并不大,一般也就1元至5元之间。消费者如果消贪图商家给的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良知,做出不客观甚至完全虚假的评价,就成了不良商家坑害其他消费者的“帮凶”。这不仅会让其他广大消费者蒙受金钱损失,还会背离评价制度设立的初衷,让评价制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长此以往,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损害合法经营电商的利益,对电商市场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消费者手握评价权这个“利器”,一定要坚持立场和原则,给出真实评价。如果商品质量真的过硬,那就照实给出好评。如果商品品质不佳,甚至以次充好,定要如实评价。面对“好评返现”的诱惑,要不迎合、不动心,勇于拒绝,不为小小利益“贱卖”自己的良知和评价权。这样做的本质,不仅是维护公共利益,也是维护自己的利益。
广大消费者要对“好评返现”说“不”,客观公正行使评价权,让“好评返现”成为商家的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