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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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37人不文明养犬被处罚

一名不文明养犬的市民接受处罚。本报通讯员 摄

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11月21日,我市公安机关在主城区开展了不文明养犬集中清查整治第一次攻坚行动。其间,有37人被处罚。

11月21日7时至9时、19时至21时,我市公安机关巡逻车组深入主城区居民小区、公园、背街小巷等问题高发区域,对遛犬不拴绳、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清查整治。其间,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36人、警车94辆,巡查居民小区、公园273个。

新华公安分局小赵庄派出所民警在新华区万家家园,发现韩某某外出携犬未束犬链。民警根据《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对韩某某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运河区幞园新村小区刘某在小区内遛狗不束犬链,被公园派出所巡查民警发现。民警依照《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对刘某予以警告,并处50元罚款。

此次行动中,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违规养犬案件37起,行政处罚37人,捕捉、收容流浪犬2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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