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详细列举了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行为,明确要求禁止私下接触、禁止插手案件、禁止介绍案源、禁止利益输送、禁止不当交往、禁止利益勾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