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3日
第03版:03

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公布

个人养犬初次登记:每只400元 犬只年度检验费用:每只100元

本报讯 (记者 庞维双)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已经确定,个人养犬初次登记为每只400元,犬只年度检验费为每只100元。

昨天,市发改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布《沧州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了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收费管理方式、收费使用等事项。

《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军用犬、警用犬等特种犬,教学、科研、表演等特殊性质犬只除外)。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的,60周岁以上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养犬的,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非盈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无主犬只的,收养期间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

《通知》明确,养犬管理服务费初次登记费为每只400元(一次性收取,不含犬只免疫费),犬只登记包括:查询犬只狂犬免疫情况、犬只基本健康检查、制作犬只免疫登记证、植入电子标识(身份芯片)、读写犬只智能犬牌、采集犬只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等。

犬只年度检验费为每只100元(从登记次年开始按年度收取、不含犬只免疫费)。年度检验包括:查询犬只狂犬免疫情况、犬只基本健康检查、登记证信息复核、采集犬只身份信息、更改智能犬牌信息录入系统等。

《通知》中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养犬管理服务费由公安部门统一征收。

同时,养犬人因个人原因造成养犬免疫登记证、电子标识(身份芯片)、智能犬牌等遗失、损毁的,按规定补办或补植。补办或补植费用均按购进价格收取。

2021-11-03 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公布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9721.html 1 个人养犬初次登记:每只400元 犬只年度检验费用:每只1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