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庞维双 本报通讯员 陈起艳 摄影报道
“领导”添加你为微信好友,又对你“嘘寒问暖”,之后请你帮忙转钱。这个忙,你帮还是不帮?
近日,泊头警方破获3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冒用一些领导的微信名和头像,引诱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钱,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领导”发来微信
让他帮忙转账
泊头市交河镇的张永华(化名)在当地经营一家企业。今年6月份,一个自称是某位镇领导的人发来申请,要求添加张永华为微信好友。张永华和这位镇领导认识,但没有这位镇领导的微信。
张永华点开对方的微信头像一看,正是这位镇领导的头像照片,而且微信名也是领导的姓名。他信以为真,便添加了对方为微信好友。
对方简单问候几句后,告诉张永华如果企业发展遇到困难,可以找自己帮忙。
隔了一天,对方又发来微信消息,说是最近上级有扶贫政策,自己可以对张永华的企业给予照顾。如张永华有意向,可来镇政府办公室和他面谈。可一会儿,对方又说自己有紧急会议,让张永华先别来办公室了。
稍后,对方在微信上称自己有急事,需给朋友转一笔钱,但不方便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操作,想先转一笔钱到张永华的账户,让他再帮忙转给朋友。
张永华认为“领导”对自己非常信任,很快答应了。
对方询问了张永华的银行账号,没过多久就发来了一张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截图,并告诉他是“跨行转账,钱到账的时间会有延迟”。
张永华虽然没有收到银行到账短信通知,但因为“领导”一直说朋友等着用钱,便按照“领导”发来的银行账号,将18万元转到马某名下。
随后,对方又编造理由称还要再转一些钱,让张永华将5万元钱转到另一个银行账户。
张永华依旧没有怀疑,按照对方的要求转了钱。
过了几个小时,张永华始终没有收到钱,向对方发微信询问,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张永华意识到被骗后,立即报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名下的18万元已被泊头警方成功止付,且银行卡被冻结。民警又将马某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家中抓获。
现在,马某已被泊头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服从“领导”
被骗3万元
今年1月份,泊头市交河镇男子王月(化名)收到一条微信通知,当地“镇领导”要添加其为好友。王月知道这位领导,但和对方不是微信好友。王月通过了对方的验证信息,发现对方头像就是领导的照片。因此,他深信对方就是这位镇领导。
“你明天有时间吗?来我办公室坐一下。”双方聊天时,这位“领导”说上级有一些扶持政策,可以对王月有所照顾。
第二天,王月来到镇政府大门口,并通过微信联系这位“领导”时,对方说自己正忙,等一会儿再联系他。
随后,这位“镇领导”称,需要借用王月的银行卡转钱。没一会儿,对方就发给了王月一张转账截图,显示已经给他转了98000元。但是,王月发现自己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这时,对方又发来一个银行卡号,让王月把98000元转过去。虽然没有收到钱,但是王月并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自己银行账户里只有3万元钱,他就将这些钱全部转到了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里。
接下来,对方一直发微信催促王月,让他想办法,把剩下的65000元钱继续转过去。
王月感觉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目前,泊头警方已冻结这个银行账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理转账事宜
不要使用微信联系
据泊头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王立冬介绍,现在,很多不法分子冒充领导,盗用领导头像,使用QQ、微信主动添加被害人,之后以给朋友转账、借款等借口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市民个人办理转账、汇款等事宜,不要通过QQ或微信等网络工具联系;凡是在QQ和微信中提及转账、汇款的,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打电话核实;自己的QQ、微信不要暴露太多具体信息,比如职业、住址、姓名等;不要轻易添加他人为好友;手机上可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电脑要定期杀毒、增打补丁,以防不法分子借木马病毒盗取信息。公司、单位等应制定严格的财务审批规章制度,不要利用电话、QQ、微信等通讯工具下达拨款指令;印章、U盾必须由专人或多人保管,工作期间随身携带,非工作时间放置保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