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
第02版:02

国家网信办拟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不得假冒新闻媒体名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6日起就《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

《意见稿》明确,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

2021-10-27 国家网信办拟规定: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8981.html 1 互联网用户账号不得假冒新闻媒体名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