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求助】 新华区华馨小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反映,她们小区楼房外墙的上方有石膏装饰物(下图),由于年久失修装饰物损坏,总是向下掉落。去年,石膏块掉下来砸到了业主的车和空调外机。
“石膏块时不时脱落,万一砸到居民怎么办?我想请记者帮忙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另外,小区没有物业,业主们应该如何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王女士说。
【市住建局】 随后,记者采访了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首先要确定该小区是否缴纳过维修基金。如果该小区有维修基金,那么可以由物业代为申请。如果没有物业,那么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由业委会人员代表申请。
工作人员告知,施工队由物业或业委会招标。按照施工要求,应签订施工维修合同。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需履行申请审核程序,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经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审核批准,施工合同生效。经资金中心通知后,维修企业进场施工,验收合格后,维修资金主管部门拨付工程款。对未按规定程序的施工行为,不予认可拨付工程款。
工作人员提醒,物业或业委会人员申请维修资金需填写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书,还需要提供施工预算、社区居委会确认证明、维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金额大于10000元的项目需要提供施工合同,申请代理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维修锅炉、电梯、供排水、暖气等设备,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另外,还要提供维修项目现场照片(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