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
第02版:02

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居民用电不涨价 工商业用户按市场价购电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同时,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通知》明确了四项重要改革措施: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通知》要求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落地,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2021-10-13 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7510.html 1 居民用电不涨价 工商业用户按市场价购电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