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与京津同步,今天起,沧州市中心城区对机动车(含外埠机动车)限行尾号进行轮换。轮换后,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