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昨天发布。两个纲要均提及“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这两个纲要提出:
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与工作、学习等场所发生的性骚扰,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完善游戏产品分类、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
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
督促落实监护责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