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的王某终于拿到了韩某退还的剩余欠款,韩某也被献县法院判处拘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托人买宅基地
被假证明骗了
10年前,献县的王某委托韩某帮忙在献县韩庄村购买宅基地,并给了韩某27万元钱。后来,王某听说宅基地没买成,便要求韩某退钱。韩某却称,他已经将事情办妥。
2015年1月,韩某给王某看了一份证明。证明上写着:“韩某在本村购买宅基地4处,2016年前不能建筑,开发时和有房的一样赔偿。”这份证明看上去像是村委会开的,上面盖了献县乐寿镇韩庄村村民委员会、献县乐寿镇人民政府的印章。
看到证明,王某相信韩某已经帮他买了宅基地。2017年,王某再次找到韩某,询问宅基地一事。他这时才知道,韩某将钱挪作他用,根本没有买宅基地。那份证明也是韩某伪造的。
王某很气愤,要求韩某还钱。韩某恳求王某,希望他宽限还款的时间。
就这样,韩某给王某打了一张欠条。欠条上约定,韩某每年还王某2万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
伪造印章
主动投案
按照欠条上的约定返还王某8万元钱后,韩某再也没有继续还钱。王某一气之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向民警详细说明了他与韩某之间的纠纷,举报韩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后经鉴定,韩某给王某出具的证明上所加盖的两枚印章均为伪造。案发后,韩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今年5月底,韩某被献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随后,献县警方将案件移交献县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3日,献县检察院指控韩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向献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退还全部欠款
造假者被判拘役
直到献县法院开庭审理韩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一案时,韩某与王某之间的民事纠纷仍旧没有化解,韩某仍欠王某不少钱。主审此案的献县法院法官王坤认为,这是一起刑事与民事交织在一起的案件。为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应该尽快化解两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就这样,在王坤的调解下,韩某将剩余欠款一次性赔付给王某。
献县法院认为,韩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韩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韩某已退还王某全部欠款,并获得王某的谅解,也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献县法院判决:韩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