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禁止进楼”新规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现在,市区小区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现象还严重吗?各小区是否设置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电动自行车
违规“上楼”
9月9日9时10分至9时40分,记者走访了位于永安南大道与黄河西路交叉口附近的凤凰城小区A区。
这里多为33层住宅楼,大多数单元楼前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安装了充电桩,也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虽然“车多桩少”,但大多数充电桩“无人问津”,有的甚至被废弃物遮挡。
记者走进12号楼,在电梯间入口处发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这辆电动自行车右上方墙壁上,张贴着“禁止电动车上楼 禁止楼道停放及充电”安全警示标语。
在这栋楼13层至17层的楼梯间里,记者一共发现了7辆电动自行车。
“小区去年安装了充电桩,每个单元门前只有4个,一是不够用,等着充电很麻烦;二是有的居民用不习惯,所以很多人还是推车‘上楼’充电。”居民刘先生说,小区里的车棚较少,居民经常没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遇到雨天担心电动自行车被淋坏。因此,很多人即使不充电,也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楼道里。
刘先生说:“我看到了小区里张贴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平常也看到过很多电动自行车起火的新闻,所以现在只用充电桩充电,尽量不往楼上停放电动自行车。”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香堤荣府、世纪家园、禧福荷堂等小区,发现各小区都存在电动自行车“上楼”的情况,而且多数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相对充电桩数量来说,是“僧多粥少”。
楼上“飞线”
楼下充电
9月11日,记者来到了佟家花园小区。这个小区里均是7层以下的多层建筑,较为老旧。
记者在多个住宅楼外发现了“飞线”,这些“飞”出来的电线大多来自2楼、3楼。“飞线”上的插线板,有的被装在塑料瓶、塑料壶里面,有的直接裸露在外面。
小区内一家早餐店店主耿女士说,小区没有充电桩,有的居民把电动自行车推进家中充电,还有的居民从楼上“飞线”到楼下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希望有关部门能在小区里安装充电桩。这样一来,电动自行车充电既方便又安全。”小区里一家便利店店主张女士说。
记者又走访了欣欣家园、福康家园等小区,发现这些小区均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电动自行车“上楼”
“飞线”充电影响安全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监督人员介绍,有数据显示,8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在充电环节。在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位置。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深夜,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而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等区域,还会阻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监督人员表示,《规定》中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同时,《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规定》中还要求,这类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多名电动自行车车主
因违规停车被处罚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飞线”充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一些居民认为使用充电桩充电花费较高,所以利用家庭电源充电;二、部分小区没有安装充电桩或充电桩数量较少,居民为了方便,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或者“飞线”去充电;三、部分小区没有集中停放场所,居民只好将电动自行车推到楼道等地停放。
除了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设置集中停放场所等措施,沧州悦澜湾小区、泊头翡翠郡小区还试装了电梯阻车器,禁止电动自行车乘电梯“上楼”,用科技手段解决这一难题。
8月19日,献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一个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时,发现一个楼道内存放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要求车主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室外,但这名车主拒绝推车。因其违反《规定》,献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车主罚款900元。据悉,这是我市在《规定》实施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在此之后,肃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一个高层住宅小区核查时,发现一个公共门厅里停放了两辆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找到两名车主,要求车主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室外,但这两名车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室外。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分别对两名违法行为人罚款750元。
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监督人员指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希望居民切实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