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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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不守规矩,就该严管

本报评论员 孙崇旺

近日,沧州市公安局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共办理各类违规养犬案件76起,行政处罚76人,抓捕、收容流浪犬38只。

(据9月14日《沧州晚报》7版)

文明养犬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沧州城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犬只随地排泄影响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基于此,2021年2月15日,我市出台了《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养犬管理办法出台之后,经过大力宣传引导,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文明养犬现象越来越多。我们经常看到,有不少市民在外出遛狗时主动给狗拴绳,有的市民还随身携带塑料袋,用于清理犬只排泄物。

可总有一些人我行我素,任性而为。他们在遛狗时会把拴狗绳解开,让狗在街头小公园或草坪上撒欢,全然不顾行人的安全;有的人在市区非法饲养大型犬只,趁天黑带出去遛;还有的人不清理犬只排泄物,导致草坪、路边臭气熏天。

养犬人缺少规则意识,执法管理机关就该让其明白法规的严肃性。

从今年7月27日起,我市公安部门在市主城区开展了“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违规养犬案件730起,行政处罚730人次,捕捉、收容流浪犬471只。就应该这样严管下去,让那些不文明养犬的人知道,再我行我素就不行了。

实现文明养犬,一方面需要市民的积极配合,主动对照管理办法,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执法部门的“硬手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严抓严管。

执法不是“一阵风”,需要持之以恒。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要有“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直到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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