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县少年小虎、小东、小蕊、小明4人来到黑龙港河附近游玩。小虎、小明、小东3人下水游泳,小明、小东不慎溺水,小虎几经尝试都无法将他们救上岸。事发4小时后,小明、小东被打捞上岸,但两人已不幸身亡。
(据9月7日《沧州晚报》3版)
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在各地时有发生。8月6日,扬州市宝应县5名未成年人去大运河边玩,其中1人溺亡;8月8日,辽宁抚顺7名初中生去水库游玩,4人不慎落水;同日,广东湛江4名小学生到附近水洼玩耍,4人不幸溺亡;8月16日,江西抚州3名小孩在河边捡螺蛳,不幸溺亡,其中两人为兄妹……
每一起溺亡事故的发生,都让人无比痛心。
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缺乏,又喜欢冒险,所以极易引发溺亡事故。溺水,已成为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一大杀手。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一、作为家长,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孩子去哪儿了?孩子和谁去的?孩子在做什么?孩子何时回来?对孩子的行踪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严防孩子去危险水域玩水,比如水库、江河、池塘、工地集水坑、矿坑……这些地方都是溺水悲剧的高发地。
我们还要知道,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是未成年人溺水的高发期。尤其是暑假期间,由于放假时间较长,父母容易疏忽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家里由老人看护孩子的,一定要与老人做好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动向。
二、学校要对未成年人做好安全教育,让孩子时刻牢记:绝不私自下河游泳;绝不擅自与同龄人结伴游泳;绝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绝不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游泳课,教学生学会游泳。
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发现同伴落水,不要贸然施救,拨打119、110,或者向周围大声呼救,将身边的竹竿伸递给溺水者,或者将救生圈、书包、饮料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都不失为有效的施救方法。未成年人切记不能徒手跳入水中施救,也不可以用手拉手的方式下水拖拽溺水者。
三、作为成年人,看到孩子在河塘水坑边玩耍,一定要及时劝阻。你的一个善举,也许能挽救几个家庭。
安全问题,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全社会应形成合力,织牢预防溺亡的安全网,尽我们最大的努力,防止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