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孟令伟 记者 崔春梅)近日,盐山的于先生驾车正常行驶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被对方索要2000元赔偿金。盐山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负全责。最终,电动自行车车主放弃索赔。
前几天,于先生驾驶轿车经过盐山县城振华南大街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由于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胳膊有擦伤,于先生带对方到医院检查。
于先生给电动自行车车主交了检查费用后,对方的家人也赶了过来,向他索要2000元赔偿金。于先生认为,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撞上他的轿车,对方索要2000元赔偿金的做法不合理。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于先生报了警。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勘察了事故现场,又调取了公共视频查看,发现确实是电动自行车车主闯红灯,撞上于先生正常行驶的轿车。因此,电动自行车车主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民警协调下,于先生表示自行维修被撞的轿车后保险杠,电动自行车车主也放弃了索赔2000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