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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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结伴游泳 两人不幸溺亡

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杜彦宇)日前,青县少年小虎和小蕊的监护人,将3万元补偿款交到了小明父母的手中。小明与小虎等人结伴游泳时不幸溺亡,小明家人将小虎、小蕊告上法庭。青县人民法院判定二人无过错,他们的家人自愿补偿小明家人3万元。

事发前,小虎和小东、小蕊结伴出来玩,小蕊又通过微信叫来了好友小明。这4人中,小东19岁,其他3人均未成年。

4人来到黑龙港河附近后,小虎、小明、小东脱衣下水,小蕊独自留在岸上。后来,小明、小东不慎溺水,小虎几经尝试都无法将他们救上岸。

小虎上岸后拨打了110,并喊来周围村民救援。村民们又联系了落水者家属、消防部门和蓝天救援队。事发4小时后,小明、小东被打捞上岸,但两人不幸身亡。

小明家长认为,小明尚未成年,如果不是受他人怂恿,不会下水玩耍,所以玩伴应该为小明的死承担责任。日前,小明父母向小虎及监护人、小蕊及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

青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小虎与小蕊未曾对死者实施侵权行为,本案属意外事件,两被告无过错。

考虑到小蕊对死者的外出邀约及小虎的玩水提议,他们的家人自愿给予小明家人一定金额的补偿。小虎的监护人自愿补偿小明家人2万元,小蕊的监护人自愿补偿小明家人1万元(文中4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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