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日前,河北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本次整治的范围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方案》指出,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自2021年8月起,至2024年6月结束。
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突出质量问题
●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
●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不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挪用交易监管资金
●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
●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
●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
●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
●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
●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
●克扣租金押金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
●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据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