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宋爱莲 记者 张倩)日前,渤海新区两辆货车发生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报警的货车司机却要和对方“私了”。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原来这名司机是醉酒驾驶。
近日,渤海新区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一名货车司机报警:他在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与锦绣大街交叉口,与另一辆货车发生剐蹭。民警到现场后,报警司机张某说,自己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与另一辆货车发生剐蹭,对方没有停车。张某将对方拦停后,未能与对方谈妥事故处理事宜,于是报了警。
民警拿出酒精测试仪准备对双方进行检测,张某却有些慌张。他对民警说:“我们走保险(理赔)就行了,不用这么麻烦。”
民警发现他脸色发红、眼神迷离,于是依法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张某需赔付对方300元。不仅如此,张某还被警方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