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宝航 记者 崔春梅)黄骅一名男子在沧州渤海新区的私装窝点给自行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贴上商标,冒充名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销售。近日,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中捷城区派出所民警将这名“傍名牌”的男子抓获。
日前,黄骅的李某在没有经过天津某品牌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自行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上贴上该品牌的标识后销售。中捷城区派出所民警赶到这名男子的私装窝点后,在现场发现了很多已组装完或即将组装完的电动三轮车。民警发现,现场还有大量假冒的标识贴纸。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市民,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一旦那些没有经过国家质检部门质量检验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会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市民发现类似“傍名牌”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