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郭桥村村民的194件案件正在立案,请各业务庭接到案件尽快核对……”
“一定要尽快办理……”
……
8月5日晚上10点多,在海兴法院微信工作群里,多个庭室的法官还在频频互动。
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为了让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194户农民诉讼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尽快立案,这一夜,法官们注定无眠。
次日,在办案法官多次调解下,违约公司最终同意履行约定,给付拖欠194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款共计30余万元。
8月17日下午,在郭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的见证下,村民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郭诰广从海兴法院法官手中接过村民们期盼已久的30余万元土地承包款,不停地感谢法官。
被拖欠土地流转费
194户村民状告承包公司
7月19日,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194户村民的代表来到海兴法院,以共同原告的名义集体起诉河北某田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园公司)。
原来,2019年,田园公司与郭桥村194户农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承包了他们名下的70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双方约定,合同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承包期为10年,每年每亩承包费为750元,在每年的5月1日前给付。
让村民们想不到的是,2020年,到了给付土地承包费的日子,田园公司只给付了一小部分承包费,194户村民近700人没能拿到或没能全部拿到应得的土地承包费。这些村民多次向田园公司催要,田园公司却以公司与部分村民发生矛盾,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一直拒绝履行合同。
无奈之下,194户农民集体向海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为他们主持公道,尽快帮他们讨回一年的“收成”。
驳回起诉再伸援手
法官主动下乡指导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起案件不符合共同起诉的条件,应该由每户农户单独起诉。”据此,审判法官在第一时间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海兴法院民庭庭长李青松告诉记者,考虑到案件涉及194户近700名农民的根本利益,他马上带着其他几名法官进一步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他们调查得知,为了土地承包费的问题,农户与田园公司之间矛盾不断升级,不但给农户和企业造成了损失,还给社会和谐带来了极大隐患。
案件涉及民生,同时极有可能会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李青松不敢怠慢,当天便向海兴法院院长许元峰汇报了案件情况。
“对于这件案子,咱们不但要管,还要管到底,决不能简单地驳回起诉了事,一定要避免农户和企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许元峰对此事高度重视,连夜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庭室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主动出击,为194户农民做好法律服务,指导他们以户为单位单独起诉。同时,他要求民庭及相关庭室提前介入,提前谋划,积极和涉案企业沟通,尽可能化解双方矛盾,帮农民要回承包款。
考虑到村民们诉讼能力不足,为了尽量减少村民的困难,海兴法院组织立案庭、民庭、审管办等庭室10余名工作人员赶到郭桥村。
逐户核查整理证据
多部门合力连夜立案
法院工作人员在给村民们讲明应依法单独起诉后,逐户指导帮助村民完善诉状,整理证据。同时,为了帮村民省下高额的律师费,他们还建议村委会工作人员推荐一名委托诉讼代理人,代表194户农民处理相关诉讼事宜。
在此期间,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田园公司承包的700多亩土地几乎就是194户村民全部的土地了,土地的承包款相当于是他们全年的“收成”。这笔土地承包款分到每一户并不多,最多的一户能拿到6000余元,少的户只有几百元。可是,194户村民都盼着赶紧拿到钱,还有几户经济比较困难的村民急等着用这笔钱给家人治病。
海兴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国宏告诉记者,截至8月4日,在海兴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194户农民的起诉材料全部准备完毕。同时,经郭桥村村委会推荐,194户农民同意推举村委会工作人员郭诰广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当晚,许元峰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确定了特事特办、快节奏、高效率、准确无误立案的办案思路。同时,法院确定将194起案件合并审理,由海兴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常建新和李青松专门负责194起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8月5日下午,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诰广带着194户农民的希望来到海兴法院立案庭。立案庭、民庭、审管办以及多个相关庭室的工作人员迅速联动,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官反复释法调解
帮村民拿回全部承包款
第二天上午,194起案件的立案工作全部完成,常建新、李青松负责的调解工作此时也有了新的进展。
在前期工作中,常建新、李青松通过与田园公司相关负责人反复沟通,了解了田园公司一直拖欠村民土地承包款的原因。
原来,在承包郭桥村土地期间,田园公司在收获季节与个别村民发生了矛盾纠纷,造成部分作物没能及时收割,还耽误了作物播种的最佳时机。纠纷一直没能解决,加大了田园公司在当地的投资风险,也让公司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田园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认可拖欠194户村民土地承包款的事实。因为矛盾纠纷没能解决,所以公司一直没有履约给付部分村民土地承包款。
“给你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并不是所有村民,矛盾纠纷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你们公司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给付拖欠的土地承包款。”一次又一次,常建新和李青松从法理讲到人情,摆事实、讲道理,反复给田园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工作,给他们讲明作为一个企业树立诚信形象的重要性。
常建新和李青松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的言辞最终促使田园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意一次性给付拖欠的土地承包款。
8月6日下午,在海兴法院第六审判庭,在常建新和李青松的主持下,194户农民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郭诰广和田园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达成和解,双双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田园公司同意积极筹措资金,尽快一次性全额给付拖欠的土地承包款。
8月11日,田园公司依约将拖欠194户农民的332500元承包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
8月17日,海兴法院本着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的原则,邀请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诰广到法院领取土地承包款。当天下午,在郭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的见证下,郭诰广从李青松手中接过村民们期盼已久的30余万元土地承包款。
当日,为了表达谢意,郭桥村村委会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交到常建新和李青松手中,对海兴法院以及所有为此案辛勤付出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