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玲
【读者反映】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反映,前些天,她带孩子去市区一家游乐场玩儿。没成想,孩子滑滑梯时受了伤,经医生诊断为胫骨骨折。
王女士说,游乐场的设施存在问题,滑梯下方缓冲做得不够好。可是,游乐场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态度特别不好,不道歉,只说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我家孩子太小,在医院总是哭闹。我不愿意让孩子住院,做了处理后带孩子回了家。游乐场的工作人员说,如果不住院,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王女士说。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卫律师。刘红卫说,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红卫表示,在本案中,赔偿首先应当确定责任承担主体以及责任承担比例。如果孩子受伤是由于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原因导致,则游乐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孩子受伤是由于游乐场所工作人员未尽到管理巡视等义务导致,则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孩子的在场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应尽而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则监护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刘红卫律师提醒,游乐场所的门票中,可能包含了保险,相应险种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要根据具体的保险种类来确定。
刘红卫律师说,本案中,孩子是否住院不是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的理由。如果游乐场所拒绝赔偿,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王女士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游乐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