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办理保障性住房业务谨防诈骗的通告。8月5日我市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个别人员又在大肆宣传“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交钱就可以换到更符合心意的保障房”等谎言。
为避免广大居民上当受骗,市住建局提醒大家:
保障性住房申请业务,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统一受理。在申报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过期不再受理。
保障性住房“互换”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申请办理。符合“互换”条件的家庭,双方申请人本人凭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局申请。
以上两项业务不会“收钱办理”,更绝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
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运河区住建局:5299625
新华区住建局:7580954
市住建局:8698319(保障房申请业务咨询)
8698329(保障房互换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