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1日
第04版:04

今年以来市区22.7万人次——

交通违法受处罚 处罚方式自己选

本报记者 代苗苗 本报通讯员 孔大龙 陈海林 李正阳 摄影报道

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一名交通违法者接受处罚,选择“做志愿者”。

“我于2021年8月6日早上8点15分,在解放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骑电动车逆行被交警查处,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日前,市民杨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4月起,轻微违法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从罚款、抄写交通法律法规或文明公约、微信朋友圈发消息、当交通志愿者、观看教育影像5种处罚教育方式中任选其一,来接受处罚。

杨先生选择了在微信朋友圈发消息的处罚教育方式。

今年以来,市区已有22.7万人次接受了“五选一”式教育处罚。其中,接受处罚的行人有6.9万人次,接受处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有15.8万人次。

逆行被处罚后

自选“抄写法律法规”

8月6日18时许,在市区永安南大道与解放西路交叉口东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张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

“您好,请靠边停车。逆行是交通违法行为,您可以在5种教育处罚方式中任选一种……”市公安交警一大队交警对张女士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绕行,要多走好几百米的路程,逆行100来米就到路口了。”为了抄近道,张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

最终,张女士选择了抄写法律法规的处罚方式。

选择各有不同

都说深受教育

8月6日18时10分许,在张女士逆行的非机动车道内,又有一名刘女士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孩子逆行。

“孩子着急回家上网课,我为了节省时间就逆行了,下次一定注意。”刘女士说。

经交警指导,刘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今天18时10分左右,我在颐和文园附近逆行,被交警查处。在此我呼吁,文明交通、安全交通,从我做起!”

“太丢人了,我下次一定长记性。”刘女士说,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条消息后,不少亲友知道她交通违法了。她以后一定严于律己,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8月9日7时许,市民王先生在市区新华路与水月寺街交叉口闯红灯。被交警查处后,他在路口做了30分钟的交通志愿者。“在路口执勤真不容易,我的衣服被汗水浸湿了一大片。其实,交警也是为了咱的安全着想。下次,我再也不违法了。”王先生感慨道。

8月9日8时许,市民崔先生在市区御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占用机动车道驾驶非机动车。被交警查处后,他在交通岗亭认真抄写起了交通法律法规。

8月9日18时10分,市民陈先生在市区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的机动车道内行走。被交警查处后,他观看了2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片。

看了教育片上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陈先生表示,自己一定珍爱生命,远离交通违法。

“五选一”式处罚

让人心服口服

8月6日下午,记者在市区永安南大道与解放西路交叉口观察了1个小时。

交警在场时,该路口在半小时内出现了两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均为逆行。

交警不在场时,该路口在半小时内出现了10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

市公安交警一大队辅警冯昌国说,交警在路口执勤时,大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有所忌惮,能够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但是往往交警刚一离开,有些人就不顾交通法律法规,自己怎么“方便”怎么来。

“盼着越来越多的人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冯昌国说。

8月6日早上被查处的杨先生说,接受处罚后,他再想图省事儿逆行、闯红灯时,就会想到自己被交警查处的经历。从那以后,他不仅自己绷紧“安全弦”,还教育、提醒亲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这种“五选一”的处罚方式,自己心服口服。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五选一”教育处罚方式,主要针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交通护栏、在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内行走或发放广告单,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停车越线、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强硬罚款的处罚方式,违法行为人可能会产生抵触心理。“五选一”教育处罚方式实施后,违法行为人可自主在多种处罚方式中选择一种,既减轻了他们的抵触心理,也有助于他们增强法律意识。

2021-08-11 本报记者 代苗苗 本报通讯员 孔大龙 陈海林 李正阳 摄影报道 今年以来市区22.7万人次——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1484.html 1 交通违法受处罚 处罚方式自己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