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1年08月04日
第23版:23

法官提醒

防止“熊孩子”伤人伤己 商家和家长应各负其责

孩子在日常生活中闯了祸,不能把所有的错误全部推到孩子身上,各方也要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也要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既要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也要约束其危险行为。

父母等监护人应当主动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家庭财物采取良好的保管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掌握大额财物。父母对自己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密码有保管的义务,不能随意将家庭钱款管理权交由未成年人负责,避免因监护责任的缺失,导致主张撤销未成年人处分的大额财产时无法全部退还。同时监护人应保管好家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防止未成年人的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他人或自己受伤。

游戏、直播等网络平台应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设置未成年人筛查系统,对于充值行为使用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防止未成年人掌握密码随意挥霍。直播间的主播如发现对方为未成年人,应立即劝阻其停止打赏,并报告平台,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防止其作出其他不当行为。网络平台应自觉履行其社会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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