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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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途中出车祸,货主该赔偿吗

律师观点:货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沧县的赵先生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3个月前,他骑电动三轮车送货途中,因为躲避车辆发生车祸,当时连人带车翻入路边沟中昏迷。

由于这次事故,他右腿骨折,肋骨折了两根,三轮电动车撞坏了,车上的货也损坏了一大部分。由于没有肇事方,赵先生住院医治的各项费用都是自己出的。

“我是在送货途中发生的事故,如果不去送这趟货,我就不会发生车祸。我想问一下律师,我可不可以要求货主赔偿我的损失?”赵先生说。

【律师观点】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认为,货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郑洁说,从本案可知,赵先生为货主送货,与货主之间是承揽合同,因此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赵先生因车祸事故造成的损失,货主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1-08-04 律师观点:货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30851.html 1 送货途中出车祸,货主该赔偿吗 /enpproperty-->